教育部印发健康学校建设指导意见 硬性要求学生在校掌握 1-2 项艺术特长
时间:2026-07-08 10:53
2026 年 2 月 27 日,教育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将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统筹纳入青少年健康成长完整育人框架,针对校园美育落地设置多项刚性考核指标,全面深化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落地见效。文件明确提出三大美育硬性实施标准:第一,所有中小学、高校必须严格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必修课程,杜绝挤占、挪用艺术课时现象,将艺术课时开设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办学质量考核;第二,构建面向人人的美育培养体系,确保每名学生在校期间熟练掌握 1 至 2 项稳定艺术专项特长,涵盖声乐、器乐、书画、传统非遗手工、戏剧舞蹈等多元门类,建立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第三,完善常态化全员艺术展演机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 1 场不设门槛、全体学生均可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杜绝仅选拔少数艺术特长生登台的精英化展演模式。
同时,政策配套提出校园美育硬件升级改造任务,支持各地统筹财政资金新建、改造专业美术教室、音乐琴房、舞蹈排练厅、非遗美育工坊,配齐标准化画板、乐器、多媒体数字美育设备;鼓励各地依托本土非遗资源建设校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开发本土化跨学科美育校本教材。
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孙明春在发布会上解读称,过去部分学校存在 “重文化课、轻美育” 认知偏差,艺术教育沦为可有可无的课外活动。本次指导意见通过硬性指标、考核约束双管齐下,把美育作为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舒缓学业压力、塑造健全人格的核心抓手,推动 “五育并举” 从政策口号转化为校园日常教学实践。

文件同步配套地方落实细则,2026 年下半年起教育部将组建专项督查组,赴各省市开展美育课程落地专项巡查,对未达标学校限期整改、通报公示。